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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買月繳/半年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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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電子採購服務會員服務條款

歡迎您加入政府電子採購服務加值網會員並使用政府電子採購服務加值網所提供之各項會員─服務(以下簡 稱本服務),政府電子採購服務加值網網站(以下簡稱本網站)是由「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數據通信 分公司」(以下簡稱本分公司)所建置,當您註冊完成或開始使用本服務時,即視為您已經閱讀、 了解並同意本服務之會員服務條款(以下簡稱本服務條款),關於本服務條款係規範您與本分公司 之契約。如果您不同意本約定書的內容,或者您所屬的國家或地域排除本約定書內容之全部或一部 時,您應立即停止使用政府電子採購服務加值網會員服務。如您是未滿二十歲之未成年人,則您必須在 加入會員前將本服務條款請您的父母或監護人閱讀,並得到其同意,才可以註冊及使用政府採購服 務加值網所提供之會員服務。當您使用政府電子採購服務加值網所提供之服務時,則視為您的父母或監 護人已經閱讀、 了解並同意本服務條款。


一、您的註冊義務
(一)請依註冊申請程序所提示之項目,登錄您本人正確、真實及完整之個人資料。當您的個人資料有異動時,請立即更新, 以維持您個人資料之正確、真實及完整。如因您登錄不實資料或冒用他人名義以致於侵害他人之權利或違法時,應自負法律責任。
(二)如您所提供個人資料不實或個人資料有異動但沒有更新以致於與原登錄之資料不符時, 本分公司有權隨時終止您的會員資格及各項會員服務。

二、會員服務
(一)於您註冊程序完成並由本分公司完成相關設定後,您即取得政府電子採購服務加值網會員之資格,您並可以開始使用本服務。
(二)當您成為政府電子採購服務加值網會員後而得使用之各項會員服務,其所有權仍屬本分公司及其所約定之人所有, 會員僅得依本服務條款之約定使用,不得出租、出借、移轉或讓與給其他第三人使用。
(三)本分公司有權增加、變更或取消會員服務中相關系統或功能之全部或一部之權利且無須個別通知會員; 且有關現有或將來之各項服務均受本服務條款之規範。

三、政府電子採購服務加值網隱私權保護政策
您的註冊資料及其他相關資料,均受到「政府電子採購服務加值網隱私權保護政策」所保護, 有關政府電子採購服務加值網隱私權保護,請詳閱政府電子採購服務加值網首頁上「隱私權保護」,以了解並保障您的權益。

四、會員帳號及密碼之保管
(一)您註冊完成後將會取得一組帳號及密碼,您有義務妥善保管您的帳號及密碼之機密與安全, 不得洩漏給任何第三人。您必須為此組帳號及密碼之一切行為負責,此組帳號及密碼所做之一切行為即視為您本身之行為。
(二)本組帳號及密碼僅限於您個人使用,您不得出租、出借、移轉或讓與給其他第三人使用。
(三)如您發現您的帳號及密碼遭盜用或其他不當使用,您必須立即通知政府電子採購服務加值網, 以利本分公司採取相關措施。但不得將本分公司所採取之措施解釋為本分公司對您有明示或默示擔保或賠償責任, 對於您的帳號及密碼遭人非法使用,本分公司亦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四)每次使用完畢後,應確實登出並結束您帳號及密碼的使用,以防止被他人盜用。

五、會員之義務
(一)會員不得利用政府電子採購服務加值網會員服務進行任何商業行為。
(二)會員同意接受政府電子採購服務加值網會員中心寄發的會員電子報, 除會員電子報外。取消訂閱會員電子報,政府電子採購服務加值網會同時取消您的會員資格。
(三)除了遵守本服務條款之約定外,您同意遵守本分公司之各項服務營業規章及網際網路國際使用慣例與禮節之相關規定, 並同意不從事以下行為:
1、有竊取、更改、破壞他人資訊情事者。
2、有擅自複製他人資訊轉售、轉載情事者。
3、未經對方同意,擅自寄發電子廣告信件至對方信箱者。
4、於論壇區張貼與主題無關之訊息者。
5、蓄意破壞他人信箱或其通信設備者。
6、散播電腦病毒者。
7、所為言論違背公序良俗者。
8、擷取非經所有者正式開放或授權之資源者。
9、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或其他權利或有侵害之虞者。
10、未經同意收集他人電子郵件位址及其他個人資料者。
11、傳送、張貼或發表或任何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廣告或其他表示或表徵者。
12、其他有危害通信或違反法令之情事或之虞者。
(四)上述規定不代表本分公司對會員傳送、張貼或發表之內容做任何形式或實質之審查,會員必須對自己所做之行為負責。 如經本分公司察覺或經他人申訴會員有違反上述各款之情事或之虞時, 本分公司除有權逕行移除或刪除該內容外並有權終止或暫停該會員之會員資格及各項會員服務。本分公司如因此產生損害或損失, 並得向該會員請求賠償。
(五)您同意本分公司有權自行判斷是否由您帳號傳送電子廣告信件或其他未請自來之大宗電子郵件,如經本分公司確定為您帳號所為時, 本分公司有權立即終止該帳號之使用。
(六)會員申請使用本服務應繳之各項費用,收費標準依網站公告為準;費率如有調整時,應自調整之日起按新費率計收, 前述各項費用及收費標準調整時,將於本系統網站公告。使用本服務應繳之費用,應在本公司通知繳費之期限內繳清,逾期未繳清者, 本公司得註銷其申請或通知定期停止其使用,經再限期催繳仍未繳納者,由本公司辦理終止租用。會員所積欠之費用仍須繳納且不得拒絕。
(七)申請使用「政府電子採購網」個人化加值服務所有優惠方案之會員,應自行確認電子郵件信箱收送正常, 如遇會員電子郵件信箱無法正常傳遞,導致「電子報」功能延誤、無法傳遞使用中斷者,由會員自行負責。
(八)政府採購招標文件係各招標機關自行編輯及上傳至政府電子採購系統,如因各機關使用之軟體及編碼方式造成閱覽障礙, 申請使用「政府採購招標文件閱覽」服務之客戶不得向本公司提出異議。

六、服務暫停或中斷
(一)本分公司於下列情形之一時,得暫停或中斷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對於使用者不負擔任何賠償責任:
1、對於本網站相關系統設備進行遷移、更換或維護時。
2、因不可歸責於本分公司所造成服務停止或中斷。
3、因不可抗力所造成服務停止或中斷
(二)如因本分公司對於本網站相關系統設備進行遷移、更換或維護而必須暫停或中斷全部或一部之服務時, 本分公司於暫停或中斷前將以電子郵件通知或於本網站上公告。
(三)因使用者違反法令或本服務條款或因不可歸責於本分公司之事由而造成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暫停或中斷時, 暫停或中斷期間之費用仍依正常標準計費。
(四)對於本服務之暫停或中斷,可能造成您使用上的不便、資料遺失或其他經濟及時間上之損失,您平時應採取適當的防護措施, 以保障您的權益。

七、網路資源之使用
(一)網際網路係開放性網路,並由各網路提供者負責維護,本分公司無法就使用者擷取資訊資源之正確性、完整性、安全性、 可靠性、合適性、不會斷線及出錯負責,亦不保證使用者與本分公司間資料傳輸速率, 倘客戶因傳輸速率或擷取使用網路資料而導致直接或間接之損害或損失時,本分公司不負任何損害賠償責任。
(二)本服務網路上可擷取之任何資源,皆屬該資料所有者所擁有,使用者應遵守各該網路資訊所有者之授權或其他法律規定, 否則不得使用該等資源,如因此導致任何責任皆由使用者自行負責,概與本分公司無涉。

八、資訊或建議
本網站所出現的資訊可能因為本分公司、其他協力廠商及相關電信業者網路系統軟硬體設備之故障或失靈而全部或一部暫時無法使用、 或造成資料傳輸錯誤、或遭第三人侵入系統竄改或偽造變造資料等;因此使用者在閱讀或使用所有出現在本網站上的資訊時,包括各種資料、 建議、分析、評論和報導等,都應該特別謹慎,該等資訊既不代表本分公司的言論或意見,本分公司也無法擔保其真實性、完整性及可信度, 本網站所有資訊和連結,都只是為了提供給使用者自行研究參考,並非對使用者作任何有關專業建議或暗示, 亦無法取代或補充專業顧問之個別分析建議,使用者在作成任何具體決定時,應該自行謹慎作成判斷,或者另外洽詢專業顧問。 使用者基於本網站上的任何資訊所作成的任何決定,都必須自行負擔風險,本分公司不負任何責任。

九、與第三人網站之連結
本網站所提供之搜尋引擎服務,僅在提供使用者方便且迅速查詢到使用者想要的資訊,您所查到的資料是使用搜尋引擎之結果, 不代表本分公司與連結網站之業者有任何合作關係。如您因到達該網站而產生之糾紛或損害,請您逕行與該網站之業者聯絡, 本分公司不負任何責任。

十、廣告
本網站所傳播或刊載之廣告,關於其內容所展現的文字、圖片、動畫、聲音、影像或以其他方式對商品或服務之說明, 都是由廣告主或廣告代理商所提供,對於廣告之內容,本分公司基於尊重廣告主或廣告代理商權利,不對廣告之內容進行審查。 您應該自行判斷該廣告的正確性及可信度,本分公司不對該廣告做任何擔保。

十一、擔保責任之免除
(一)本分公司之各項會員服務,依本分公司既有之規劃提供,對於特定使用者之特殊需求,本分公司不擔保本服務將符合您的所有需求。
(二)對於您於本服務中所下載之電子郵件、檔案及其他資料,您應該自行考量其風險, 如因下載而造成您電腦系統的損壞或電腦中資料的遺失,本分公司不負任何擔保責任。

十二、會員內容之保留或揭露
(一)本分公司不對於會員所傳送、張貼或發表之內容(包括但不限於文字、圖片、音樂、影像、軟體、資訊及各種資料等) 做任何形式或實質之審查,亦不擔保其正確、完整、安全或可靠。會員對於使用由其他會員所提供之內容應自行考量其風險。
(二)本分公司基於下列理由會將會員所傳送、張貼或發表之內容保留或揭露:
1、司法或警察機關偵查犯罪需要時。
2、政府機關依法律程序要求時。
3、因會員之行為違反法令或本服務條款之規定時。
4、基於維護公益或保護本分公司或他人權利。

十三、智慧財產權
本網站上所使用或提供之軟體、程式及內容(包括但不限於文字、說明、圖畫、圖片、圖形、檔案、頁面設計、 網站規劃與安排等)之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營業秘密、專門技術及其他智慧財產權均屬本分公司所有, 非經事先書面授權同意,會員不得重製、公開傳播、公開播送、編輯、散布、解編、或其他方式之使用,如有違反, 除應自行負法律責任外,如因而對本分公司造成損害或損失,本分公司得向該會員請求損害賠償。

十四、特別規定
本服務條款係就本網站之各項服務所作之一般規定,如各該會員服務有特別規定時,則先依各該特別規定。

十五、服務條款之增訂及修改
本服務條款如有增訂或修改,您同意自該修訂條款於本網站公告之時起受其拘束,本網站將不對會員個別通知。 如您於公告後繼續使用本服務,則視為您已經同意該修訂條款。

十六、準據法及管轄法院
(一)關於本服務條款之解釋或適用,以中華民國之法律為準據法。
(二)會員因使用本服務而與本分公司所生之爭議,同意本誠信原則解決之,如有訴訟之必要時, 同意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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